娄底刑事律师
13907385814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刑辩指南
刑事鉴定
自首知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取保候审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刑辩指南
刑事鉴定
自首知识
刑罚分类
刑事诉讼
经济犯罪资讯
犯罪状态
罪罚轻重
经济犯罪法规
取保候审
管辖知识
文章案例
文章列表
在刑事诉讼中没收保证金需要一些什么手续
2018年4月5日
娄底刑事律师
http://www.cfsxsls.com/
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向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布,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或盖章。犯罪嫌疑人或 其家属、法定代理人、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 十六条有关规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来源:
娄底刑事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取保候审保证人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2.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
3.取保候审期内再犯同一罪名之罪可否适用缓刑
4.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交纳
5.在刑事诉讼中没收保证金需要一些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