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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管辖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哪些刑事案件?

2019年8月27日  娄底刑事律师   http://www.cfsxsls.com/

  贺春林,娄底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管辖刑事案件?

  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规定




  第二十一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本条是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案件管辖范围的规定。




  这里规定的;高级人民法院;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中最高一级的法院,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条规定,只有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本条是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案件管辖范围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只有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才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一审。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涉及面广、影响大的重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也就是说,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可能因为上诉或者抗诉而引起第二审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哪些刑事案件?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本条是关于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管辖范围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除本法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是指除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重刑的案件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


  这里所说的基层人民法院,是指人民法院组织法中规定的县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和市辖区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这样有利于及时审结刑事案件,顺利完成基层人民法院承担的刑事审判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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