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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2019年8月27日  娄底刑事律师   http://www.cfsxsls.com/

 贺春林,娄底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6月19日,兴山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联席会,该县公安、监察、审计、工商等共14家行政执法单位领导及该院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负责人集聚一堂,就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深入交换了意见,并会签了的文件。


就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与会人员达成以下共识:一是各单位要加强联系配合,建立健全各项联系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的合力;二是检察机关要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按照各行政执法机关自查、重点检查、个案抽查、疑案会诊的工作方法确实将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活动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大案件监督力度,力争监督移送和监督立案侦查一批涉嫌犯罪案件,加大查处行政执法人员贪污贿赂、徇私枉法、玩忽职守以及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





刑事案件 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盗窃案


  个人盗窃数额达到10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均立为刑事案件;惯犯作案或一个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抢劫案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均立为刑事案件。


  诈骗案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敲诈勒索案


  以恐吓、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均立为刑事案件。


  侵占案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拒不退还的,立为刑事案件。


  抢夺案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在500元以上的。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


  伪造、贩运货币案


  伪造货币总面值在500元以上或币量50张以上,贩运伪造的货币总面值在1000元以上的或币量在100张以上的。


  非法买卖外汇案


  1、非法买卖外汇二十万美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骗购外汇案


  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扰乱社会秩序案


  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正常进行的;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闹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以暴力抗拒、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


  强迫妇女卖淫案


  以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强迫妇女卖淫的。


  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


  以牟利为目的,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


  利用迷信骗财害人案


  利用迷信手段,一次骗取他人钱财、物品二百元以上的,或猥亵妇女致人伤残的。


  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象带等音像制品;向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利用淫秽物品传播犯罪方法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


  赌博案


  以牟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的,或一次财博赌资在一千元以上的。


  上述各项中所说的“以上”,都连本数在内。


  伪造货币、有价证券犯罪案件


  1、伪造国家货币和国家财政金额债券犯罪案件;


  2、伪造其他有价证券和票据总面值在三百元以上的;


  3、贩卖、运输、窝藏伪造的国家货币、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的;


  4、明知是伪造的国家货币、国家财政金融债券而使用、存储、夹寄,数额在三百元或十张以上的。


  5、故意使用、贩卖、窝藏伪造的其他有价证券和票据,非法获利五百元以上的;


  6、教唆他人伪造、贩卖、运输、窝藏、使用、存储、夹寄伪造的国家货币或有价证券和票据的;


  7、走私伪造的国家货币的;


  8、窝藏或出具伪证,包庇伪造国家货币或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犯罪分子的;包庇贩运或大量投放假币犯罪分子的。


  毒品案件


  1、非法制造、贩卖、运输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不论数量多少,原则上均应立案。


  2、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立案。


  3、制造、贩卖、运输假毒品,以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立案。


  4、明知是毒品,非法携带、邮寄、托运的、以运输毒品罪立案。


  5. 私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二百五十株以上的,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立案。






来源: 娄底刑事律师  Tags: 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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