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春林,娄底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再审案件如何审判在民事诉讼中,有基于审判监督权的再审、基于检察监督权的抗诉再审,也有基于当事人诉权的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对再审案件的审判,自然应有所不同。再审案件的审判应遵循以下程序:
1.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按照再审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提审、指定再审或自行再审的裁定,该裁定中还应包括中止原裁判执行的内容。决定再审后,是中止原裁判的执行,而不是撤销原裁判。因为决定再审时,虽然已经发现原裁判确有错误,但决定再审,只是从程序意义上作出的决定,还无法从实体意义上认定原裁判是否确有错误。至于原裁判是否确有错误,只有经再审审理后才能确定,因此,再审的案件不一定要改判。对于经过再审,认定原裁判无错误的,要维持原裁判。如果事先已撤销了原裁判,则人民法院就势必陷入被动地位。
中止原裁判的执行的裁定,要由院长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裁定只能由院长署名,不能由其他人或审判组织署名。因为原来参加过对该案审理的审判人员无权参加再审,决定再审、中止原裁判的执行的裁定,都不能由合议庭署名,而应该用人民法院的名义,由法院院长署名。
2.另行组成合议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时,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对再审案件进行审理,必须采用合议制,不能采用独任制,即必须由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再审审理。原合议庭的成员不得参加新组成的合议庭,不得参加对再审案件的审理。另外,再审案件的合议庭不宜有陪审员参加,这是由再审案件的特点决定的。
3.依原审程序进行审理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按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按再审程序提审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由于再审案件按原审程序进行审理,因此,审理、裁判、宣判以及审理期限等均按原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4.再审案件仍然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因此,依再审程序审理案件时,能够调解并且当事人愿意调解的,仍然可以进行调解。经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在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即视为撤销。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不能久拖不决。
现行有效、正式的司法解释
1、盗窃罪
盗窃价值人民币8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盗窃价值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盗窃价值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2、抢劫罪
以1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3、敲诈勒索罪
数额较大,以2千元为起点;
数额巨大,以2万元为起点。
4、诈骗罪
数额较大,以3千元为起点;
数额巨大,以4万元为起点;
数额特别巨大,以20万元为起点。
5、集资诈骗罪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为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为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6、贷款诈骗案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7、票据诈骗罪
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8、信用证诈骗罪
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9、保险诈骗罪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10 .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挪用公款1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5千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5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11、职务侵占罪
侵占公司、企业财务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12、挪用资金罪
挪用本单位资金2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13、商业贿赂罪
索取、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起点为1万元;
另外,因无正式司法解释,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1998年7月8日规定了部分刑事案件犯罪数额标准,在实践中可参照执行
1、抢夺罪
市中院标准:数额较大以8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1万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5万元为起点。
省高院标准:抢夺公私财务8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1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2、侵占罪
数额较大以1万元为起点;
数额巨大以5万元为起点。
3、故意毁坏财物罪
数额较大,以1000元为起点;
数额巨大,以3万元为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