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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立案监督 监督立案一起百万偷税案件

2019年8月26日  娄底刑事律师   http://www.cfsxsls.com/

  贺春林,娄底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什么是立案监督

  立案监督是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依法实行的监督。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分别由审查逮捕部门或者控告、申诉部门依据事实和法律审查后,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或者难、复杂的案件,由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当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后,审查逮捕部门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成立的,应当通知控告、申诉部门,由控告、申诉部门在10日内将不立案的理由和根据告知被害人。


  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应当制作,送达公安机关,同时抄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立案,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对于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人民检察院还应当依法对通知立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


  对于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此外,根据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或者审查起诉部门发现本院侦查部门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报请立案侦查的,应当建议侦查部门报请立案侦查,如果建议不被采纳的,应当报请检察长决定。


  1.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不立案进行监督的情况检察院自己发现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有错误;被害人请求他监督。


  2. 检察院如何进行监督:通过四个应当完成


  3. 公安机关应当在多少期限内向检察院作出不立案的理由说明:7天在接到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以后应当在多少期限内进行立案:15天



监督立案一起百万偷税案件

近日,东西湖检察院监督区国税局将一起涉嫌偷税139万余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今年5月,该院与全区18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并前往行政执法单位查阅了近3年来行政执法案件台账和案卷200余件,从中发现涉嫌犯罪线索5起。


对审查中发现的武汉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曾某某涉嫌偷税139万余元案件,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及时与税务稽查机关沟通,引导税务稽查机关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收集、固定重要证据,并监督其移送公安机关。近日,公安机关已对该案立案侦查,该院也提前介入了案件的侦查。






来源: 娄底刑事律师  Tags: 什么是立案监督,监督立案一起百万偷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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