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刑事律师
13907385814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刑辩指南
刑事鉴定
自首知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罪罚轻重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刑辩指南
刑事鉴定
自首知识
刑罚分类
刑事诉讼
经济犯罪资讯
犯罪状态
罪罚轻重
经济犯罪法规
取保候审
管辖知识
文章案例
文章列表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何进行监督?
2017年6月29日
娄底刑事律师
http://www.cfsxsls.com/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来源:
娄底刑事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刑法 量刑 规定
2.敖汉旗委党校到敖汉旗司法局调研人民调解工作
3.服刑中如何获得减刑?
4.减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5.我国罪刑法定原则表述的质疑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