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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不同阶段中律师的权利

2016年6月13日  娄底刑事律师   http://www.cfsxs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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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侦查阶段  1.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申诉、控告;  3.申请取保候审;  4.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罪名;  5.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涉及国家秘密案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二、审查起诉阶段  1.查阅、摘抄、复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2.与在押人会见、通信;  3.调查取证(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经人民检察院许可,并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4.在审查起诉时发表意见  三、审判阶段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  2.与在押人会见、通信;  3.调查取证(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经人民法院许可,并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4.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5.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6.参加法庭审判;  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
来源: 娄底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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