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刑事律师
13907385814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刑辩指南
刑事鉴定
自首知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犯罪状态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刑辩指南
刑事鉴定
自首知识
刑罚分类
刑事诉讼
经济犯罪资讯
犯罪状态
罪罚轻重
经济犯罪法规
取保候审
管辖知识
文章案例
文章列表
保安化名"不怕死"敲诈业主 犯罪未遂获刑两年
2016年6月13日
娄底刑事律师
http://www.cfsxsls.com/
业主刘某从自家报箱取出一封信,却吓出一身冷汗:“速将1万元现金打进我的账号,如果报警,我杀了你全家……”信的署名是“不怕死”。
昨天记者获悉,这个“不怕死”一审被判了2年刑。
“不怕死”就是被告人程某,他是昌平区一小区保安,今年2月份,程某频频上网花光了自己的工资,为了弄点钱,他把一份署名为“不怕死”的恐吓信塞到自己认为很有钱的业主刘某家的报箱里,要求刘某将人民币1万元存入自己的工资卡上,并声称如果报案,就要杀死刘某全家。后事主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询相关账户,程某被抓获。
法院认为,程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未遂。因其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故依法对其予以减轻处罚,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2年。一审宣判后,程某不服,提出上诉。
来源:
娄底刑事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
2.未抢到财物致人伤害行为人构成既遂合适未遂
3.共同犯罪中既遂犯和中止犯的成立
4.装修工盗窃雇主家的现金是既遂还是未遂
5.从“敲诈不成就纵火”一案谈牵连犯的相关问题